作为电子信息系统机房领域**较高标准,这些标准的颁布实施将对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施和环境规划设计、建设及运行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2008版标准启用新名称,没有延用之前的《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》或改为数据中心设计规范。 本标准与TIA/EIA-942区别主要在与等级的划分,国标划分为A、B、C三级。A级对应TIA/EIA-942的T4,防静电地板价格,B级对应TIA/EIA-942的T2,C级对应TIA/EIA-942的T1。T3基本归类为A级,这是新规范与旧规范相比较大的特点。除此以外,新规范中增加了术语和符号、机房分级标准、电磁屏蔽、网络布线、机房监控与安全防范五个章节和附录。
*6.3.2条规定,机房防静电地板,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耐火等级不能低于2级。
*6.3.3条规定,当A级或B级电子信息系统机房位于其他建筑物内时,全钢防静电地板,主机房与其它部位之间应设置火较不低于2小时的隔墙,隔墙上的门应采用**防火门。
*8.3.4条规定,哈尔滨防静电地板,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内所有设备的金属外壳、各类金属管道、金属线槽、建筑物金属结构等必须进行等电位连接并接地。
*13.2.1条规定,采用管网式洁净气体灭火系统或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的主机房,应同时设置两种独立的火灾探测器,且火灾报警系统应与灭火系统联动。
*13.3.1条规定,凡设置洁净气体灭火系统的主机房,应配置**空气呼吸器或氧气呼吸器。
以上五条都涉及了人身和设备安全的条文,必须严执行。另外,关于强制条文在规范的说明部分都有明确的解释。